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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就农资选购和使用问题致全国农民的公开信
 
日期:2007-09-25 13:27 作者 来源:农业部
        

广大的农民朋友们: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心你们的生产和生活,近年来出台了取消农业税、发放种粮补贴等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农业农村经济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农民收入年年增长,生活越来越好。

  当前,秋冬种在即,农药、兽药、饲料、肥料和种子等农资质量直接关系农业生产的收成,直接关系到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在此,农业部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在选购和使用农资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在购买农资时,注意做到“四要、四不要”。

  一要看证照。要到经营证照齐全、经营信誉良好的合法农资商店或兽药专营店购买。不要购买流动商贩和无证经营的农资。二要看标签。要认真查看产品包装和标签标识上的登记证号、批准证号、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有效期、产品说明等事项,查验产品质量合格证。不要盲目轻信广告宣传和商家的推荐。三要购买合法农资产品。不要购买非法和国家禁用的农药、兽药及其他投入品。四要索取票据。要向经营者索要销售凭证,并连同产品包装物、标签等妥善保存好,以备出现质量等问题时作为索赔依据。不要接受未注明品种、名称、数量、价格及销售者的字据或收条。

  在使用农资时,注意做到“三要、三不要”。

  一要使用合法农资。不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和其他化学物质。

  二要合理使用农资。注意查看产品包装上标明的使用范围、要求和注意事项,听从农技或兽医人员指导,遵守种养技术规范。不要违规使用农资。

  三要严格遵守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规定。注意查看农药、兽药包装上标明的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不要收获、出售未达到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的农畜产品。

  我们殷切希望,广大农民朋友科学合理地使用农资,自觉抵制不法商贩的诱惑,遵纪守法,诚信生产,充分利用法律武器,举报违法案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农业生产持续健康发展,为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做出新的贡献。

  祝全国农民朋友身体健康、家庭幸福、生活美满!在今年的农业生产中有个好收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二○○七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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