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新疆乌鲁木齐市将在全市实行畜、禽、水、奶产品市场准入制度,这是该市在2007年6月1日全面实行蔬菜类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后,加强食品安全源头治理的又一项举措。
据了解,该制度以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测为重点,从畜产品养殖、屠宰加工和市场流通3个环节入手,实行“从产地到餐桌”的全程质量监控。加强无公害畜产品基地建设,实现产地准出制度;加强定点屠宰场(厂)质量安全监测和管理,建立畜产品生产销售台账,建立健全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制度,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场(厂);派人驻场(厂)监督,实行宰前验证检疫,建立健全畜产品质量安全自检制度;严格畜产品市场管理,进入市场的畜禽产品必须是经定点屠宰场(厂)屠宰、经检验、检疫和检测合格的产品。同一产地的同一产品连续3次抽检不合格的,其产区的相应品种也不得在乌鲁木齐市市场销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