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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局关于组织开展夏秋鲜活农产品促销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8-28
        
 

 

各有关区县农业(畜牧)局、负有水产职能的水利局,潼南县蔬菜办,忠县果业局,各有关单位:

    为配合农业部组织开展的“夏秋鲜活农产品促销系列活动”,促进我市夏秋鲜活农产品销售,保护农民利益,我局定于1115前在全市开展“夏秋鲜活农产品促销系列活动”,多种形式推动农产品促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力组织网上信息发布促销

“夏秋鲜活农产品促销系列活动”期间,农业部和市农业局将分别在“一站通”农村供求信息全国联播系统(网址: http://gongqiu.agri.gov.cn)和“重庆农业信息网”(网址http://www.cqagri.gov.cn上开设部、市两级“一站通”、网上专栏、公共电子邮箱和热线电话,加强信息发布,为各地农产品促销宣传服务。其中:

    ⑴ 农业部“夏秋季节鲜活农产品促销活动”网址:

http://www.agri.gov.cn/ztzl/xqncpcx/index.htm

⑵ 农业部“夏秋季节鲜活农产品促销活动”信息发布网址:http://gongqiu.agri.gov.cn/gongqiu/zhijie

⑶ 农业部夏秋季节鲜活农产品促销活动公共邮箱yytgc@agri.gov.cn

⑷ 农业部夏秋鲜活农产品促销活动热线电话010-64191592

重庆农产品供求“一站通”网址:

http://www.3-xia.com/gq/addinfo.asp

⑹重庆市农产品网上促销网址:http://www.cqagri.gov.cn/qgdcy

⑺ 重庆“农产品网上促销活动”公共电子邮箱:dongcai@cqagri.gov.cn

⑻ 重庆“农产品网上促销活动”热线电话:023-63873820

提早发布预供应信息是做好鲜活农产品产销衔接工作的基础和重要手段。“夏秋鲜活农产品促销系列活动”期间,各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负责收集当地鲜活农产品的预供应信息并上网发布。县级农业部门要对本地夏秋季鲜活农产品生产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清底数。其中,对县域内单一品种种植面积在500亩以上的连片基地,或非连片种植但总面积在10000亩以上的鲜活农产品生产基地,务必在上市20天以前,提前将该品种的预供应信息收集起来并上网发布;对畜牧、水产养殖业产品,也要及时收集规模化养殖场的预供应信息并上网发布。每种产品的预供应信息至少应包括:品种名称、预计上市量、品质与质量等级、预期上市时间、可接受的价格区间、生产地、有效期、发布人、联系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联系地址等信息。各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收集到信息后,可直接登陆“一站通”农村供求信息全国联播系统上载预供应信息予以发布,也可以将收集到的信息,电话、传真等形式报送市局市场与经济信息处或农业部信息中心(联系方式见附件1代为发布。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这一平台,充分发挥网络资源优势,做好网上促销工作。

二、充分发挥农产品批发市场集散功能促销

农产品批发市场具有集散商品、传递信息和形成价格的功能,是平时鲜活农产品流通的主要渠道,在鲜活农产品促销中具有重要作用。各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重视发挥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作用,扩大鲜活农产品促销。要指导辖区内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强管理,改进服务,为交易双方提供方便、安全、公平、高效的流通服务,促进鲜活农产品销售。要督促农产品批发市场搞好市场信息服务,通过市场内公告栏、广播、电子大屏幕和信息网站等多种方式,为交易双方提供信息咨询,引导货源组织和商品流向,积极开拓市场销路。

各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保持与定点批发农贸市场及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联系,及时将接收到的农产品滞销信息或需求信息,发布到农业部“全国夏秋季鲜活农产品网上促销活动”专栏或及时反馈给重庆市农业信息中心(电子邮箱:sfq@cqagri.gov.cn)。

三、注重引导中介组织参与流通促销

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经纪人是鲜活农产品流通的重要中介组织,是连接小农户与大市场的桥梁。各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以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契机,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参与流通,为农民销售鲜活农产品提供统一的营销服务,增加农民开拓市场的能力和在市场交易中的话语权。要加强对农产品经纪人经营活动的指导,支持鼓励经纪人拓宽经销渠道,扩大销售半径,提高经营能力,协调有关部门切实帮助经纪人解决经营活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四、积极抢劫龙头企业强化带动促销

“公司+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是保持产销协调发展、解决农民后顾之忧的重要途径,其中,产业化龙头企业对农民的带动作用至关重要。各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重视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作用推动其不断提升带动能力,帮助农民解决好鲜活农产品销售问题。要督促龙头企业与农民签订生产订单,建立紧密而稳定的购销联系,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发展机制。在鲜活农产品集中上市期间,要加强对龙头企业与农民签订的生产订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订单责任,促进龙头企业认真履行和兑现承诺,按时按量收购农户交售的鲜活农产品,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要支持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农产品流通,发挥资金、技术、信息和管理优势,发展鲜活农产品冷藏保鲜、运销、加工配送等服务,增加市场拓展能力。

五、认真做好我市农产品供求调研,积极衔接夏秋季节鲜活农产品产销

    各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研究本地夏秋季节瓜果蔬菜销售和供应特点,通过多种途径,促进夏秋季节鲜活农产品的产销对接。要重点收集滞销的农产品信息(如来自蔬菜基地的信息或定点批发市场的信息)或需求信息,在“全国夏秋季鲜活农产品网上促销活动”网上专栏发布。各定点农贸批发市场要广泛了解本产区冬菜待销的情况,组织市场和经纪人积极牵线搭桥。

在“夏秋季节鲜活农产品促销系列活动”网上专栏上发布的供应信息要求真实、准确,发布的信息包括:品种名称、预计上市量、品质与质量等级、预期上市时间、可接受的价格区间、生产地、有效期、发布人、联系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联系地址等。

六、及时跟踪网上信息对接成效,创新促销工作模式

    各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对促销成效进行紧密跟踪,做好典型案例的收集工作,同时,保持对市场变化情况的监控,统计分析网上促销活动对于夏秋鲜活农产品的调节作用,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探索和创新农产品网络营销促销模式。

对各地报送的鲜活农产品预供应信息和批发商、中介组织、龙头企业等有关信息,农业部将进行分类整理和撮合配对,并将建立插秧机短信平台,主动向各需求方免费提供信息服务。各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把解决好夏秋季鲜活农产品促销作为一件大事,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专人,切实把鲜活农产品促销工作抓紧抓好。对促销工作成效要加强跟踪,特别是对上报的预供应信息的成效情况要进行重点了解,填写“鲜活农产品促销成效月度统计表”(见附件2),每月上报一次,时间为下月5日前。

工作中如有问题、建议以及工作开展情况或重大促销活动,请及时与市农业局市场与经济信息处或市农业信息中心联系。

 

附件:“夏秋鲜活农产品促销系列活动”联系电话名单

 

                          重庆市农业局

                       二○○七年八月二十日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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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wuyd@agri.gov.cn 热线电话:010-64192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