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农委(农业局): 为促进夏秋季鲜活农产品顺利销售,防止出现滞销或卖难现象,保护农民利益,农业部日前发出《关于组织开展夏秋鲜活农产品促销系列活动的通知》(农市发[2007]16号),定于6月15日至11月15日,利用“一站通”农村供求信息全国联播系统,组织开展“夏秋鲜活农产品促销系列活动”。为配合农业部顺利开展这项活动,促进我省农产品市场流通,现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夏秋鲜活农产品促销系列活动”是促进农产品产销旺季市场流通,确保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对此次活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同时,积极组织协调辖区县农业部门及农产品批发市场、生产经营企业、合作经济组织、生产经营大户等开展各项促销工作,并按农业部《通知》要求填报参加农产品交易会展活动以及批发市场、中介组织、龙头企业的基本情况。
二、认真调查,摸清底数 各市(州)农委(农业局)要组织县级农业部门对本地夏秋季鲜活农产品生产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清底数。同时,收集当地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常年驻场经营鲜活农产品的主要批发客商的基本信息(见附件3);收集本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经济人发展情况(见附件4和附件5);收集当地主要龙头企业的基本信息(见附件6)。各市(州)将上述信息收集汇总后,于7月1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上报省农村经济信息中心。农业部对各地报送的鲜活农产品预供应信息和批发商、中介组织、龙头企业等有关信息,将进行分类整理和撮合配对,并将建立手机短信平台,主动向各需求方免费提供信息服务。
三、主动服务,预前发布 各地一定要改进工作方式,创新工作思路,探索新的服务模式,主动搞好服务。“夏秋鲜活农产品促销系列活动”期间,对县域内单一品种种植面积在500亩以上的连片基地,或非连片种植但总面积在10000亩以上的鲜活农产品生产基地,务必在上市20天以前,提前将该品种的预供应信息收集起来并上网发布,每种产品的预供应信息至少应包括品种名称、预计上市量、品质与质量等级、预期上市时间、可接受的价格区间、生产地、有效期、发布人、联系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联系地址等信息。县级农业部门在收集到信息后,可直接登陆“一站通”农村供求信息全国联播系统(网址:www.gongqiu.agri.gov.cn),上载预供应信息予以发布。
四、跟踪反馈,掌握动态 为了更有效地掌握我省夏秋鲜活农产品网上销售情况和成效,各地在组织发布供求信息后,要及时跟踪掌握交易成效,对预供应信息的成交情况要进行重点了解,每个月都要填写“鲜活农产品促销成效统计表”(见附件7),每月3日之前通过电子邮件上报省农村经济信息中心。同时,收集典型案例,做好经验总结,为进一步探索和创新农产品营销和促销有效模式提供借鉴。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全省夏秋鲜活农产品促销系列活动,由省农委市场处和省农村经济信息中心负责。
1、省农村经济信息中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丁晓云 联系电话:0431-88906502 电子邮件:xiaoyun@jlagri.gov.cn 传 真:0431-88906504
2、省农委市场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彭 飞 联系电话:0431-82711364 电子邮件:pengfei@jlagri.gov.cn 传 真:0431-827113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