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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建设新农村,“赣州模式”这样创造


日期:2007-01-31 来源:江西农业信息网 作者:胡竹林 蔡超然


  截至今年1月上旬,近400批次的新农村建设考察团络绎不绝来到赣州,探究新农村建设的“赣州模式”。2005年11月,全国村庄整治工作会议在赣州召开,赣州市“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干部服务、社会参与”的新农村建设工作机制得到充分肯定,认为“赣州模式”值得借鉴和推广。赣州模式是怎样创造出来的?

  立足实际,农民利益系心头

  赣州是一个财力较为薄弱的欠发达地区。针对这个实际,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之初,赣州就把“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作为基本原则,防止政府包办,防止急躁冒进,不搞强迫命令,不增加农民负担,从当地群众的利益愿望出发。有的乡村准备投巨资建造豪华广场和休闲场所,被深入调研的市委领导发现后立即制止。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农民理事会发挥了巨大作用,有的县(市)提出给理事会成员一定的资金补贴。但随即考虑到这样做会增加农民负担,此项提议也被否决。

  在两年多的新农村建设实践中,赣州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农民的根本利益放在心上。全市有100万农民喝上干净水,走上平坦路,用上卫生厕。近5000个村进行整治,6778个村庄完成改水,建立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1314个,联结农户60万户,培训农民100万人次,创建国家级文明村镇5个,省级文明村镇30个,创评文明信用户10.4万户,使新农村建设成为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依靠群众,农民始终是主体

  设新农村,农民是主体。赣州市在进行村镇规划时,注重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吸收村民代表参与,提高农民执行规划的自觉性。在确定示范点的过程中,一改以政府确定示范点的方式,组织农民自愿申报和建设改造项目,由农民群众自己决定是否申报为新农村建设示范点,政府依据群众的意愿确定示范点或给予支持的项目。赣州市还同时建立鼓励农民出资投劳机制。创新政府的资金项目支持办法,实行以奖代补、实物补助,并与农户自主完成的工作量挂钩。这种奖勤罚懒机制,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南康市潭口镇规定农民每买一个水塔桶,镇里奖励300元,结果全镇农民改水的积极性空前高涨。

  该市坚持创新,通过在村庄中选择一些有公益心、愿意为村民服务的人员组建成一万多个新农村建设农民理事会,放手让农民自我组织、自主管理,将群众的事情交给群众办。全市已将上千座祠堂变成群众学技术、学文化的学堂。

  找准目标,建设农民新家园

  瓦红墙、清溪绿树、花香鸟语、果香鱼肥……这是国家建设部示范点赣县吉埠乡枧田村展示出的新农村建设的成果。在推行新农村建设以来,赣州打造了成千上万个像枧田这样的殷实秀美的村庄。

  新农村建设开展以来,赣州市投入了4000多万元资金,克服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的困难,编制村庄规划。同时,各乡镇都成立了规划管理所,做到了“先规划后建房、未规划不批建”。在村镇规划建设中,保留农村历史文脉,传承客家建筑文化、彰显赣南客家文化底蕴,坚持不推山、不填塘、不砍树。在搞好村镇规划的同时,以“三清三改”为切入点和突破口,首先在全市农村全面开展“三清”(清淤泥、清垃圾、清路障),条件成熟的地方扎实稳步推进“三改”(改水、改路、改厕)。实践证明,“三清三改”是广大农民需求最迫切、最容易得到实惠、最受农民欢迎的事情。

  两年多来,该市启动了4025个村庄整治建设点;完成264个圩镇总体规划、1046个行政村共计16794个村庄规划的编制,目前已完成6718个村庄的改水,改厕10.3万座,完成通村公路3580公里。

  整合资源,服务农民出新招

  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主题实践等活动,该市组织市、县、乡1000名机关干部深入农村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指导参与新农村建设;建立“一村一名指导员”制度,按照自愿服务的形式,向全市所有的行政村选派新农村建设指导员。

  面对财力较薄弱的实情,广辟资金渠道。各县(市、区)不但挤出一定的财政资金用于新农村建设,而且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把老建扶贫、以工代赈、农业以及果业、水利、交通、能源等专项资金相对集中捆绑使用,建立了财政投一点、涉农资金捆绑使用倾斜一点、包扶单位助一点、受益群众出一点、社会各界捐一点、政策优惠减一点的筹资机制。2004年9月至今,全市累计整合资金6亿元,吸引农民投入5亿多元资金参与新农村建设。同时,积极开展新农村建设对口帮扶活动,要求城镇教师和医生轮流到农村支教支医。形成了全社会支持农业、关爱农民、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浓厚氛围。

  (大江网-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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