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2月20日起,国家正式取消小麦、稻谷、大米、玉米和大豆等原粮及其制粉的出口退税。此举旨在保障国内粮食供应,稳定粮食价格水平。受此政策调整影响,山东烟台市粮食类产品出口增长速度将逐步下降。
此前,烟台市粮食类产品出口增长较快。据烟台海关统计,今年1至11月,烟台市出口此次取消退税的粮食产品732万美元,同比增长85.1%。
烟台海关方面表示:今年以来我国部分粮食产品出口增长迅猛,一定程度上带动了国内粮价的持续上涨,使之成为推高CPI指数不断走高的重要因素。此次政策调整前,我国对小麦等原粮及其制粉产品实行13%的出口退税率,出口退税的取消,将大大压缩企业的出口收益。
烟台海关方面提醒,此次调整共涉及84个税号项下的商品,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对2007年12月20日以前已经签订的价格不可更改的出口合同,在2007年12月31日之前持已经签订的合同文本(正本和副本)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登记备案。经备案后的出口合同,在2008年2月29日之前出口的准予按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执行;未经备案的出口合同一律按调整后的退税率执行。2008年3月1日以后,无论新老合同一律按调整后的退税率执行。(烟台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