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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农业局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方案
 
日期:2005-08-01 10:22 作者 来源:农业部
        

  按照《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农业(种植业)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现结合我局农业(种植业)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必要性和紧迫性

  我局农业建设工作一直受到农业部关注与支持,近年来对申报的种植业项目不断加大投入力度,为我市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挥了作用。加强项目管理,实现投资目标,是落实农业部提出规范建设项目管理,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

  随着今后我市农业建设项目增多,农业投资规模的不断加大,项目管理的任务越来越重;同时,基本建设管理法律法规逐步完善,对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提高管理实效。

  这些年,在农业部的大力支持下,我市农业(种植业)项目建设虽取得显著成绩,但与目前规范项目管理和进一步提高投资效益的要求相比,仍存在差距。应持积极的态度采取措施加快改进。通过长期项目管理工作的实践体会,分析我市农业(种植业)项目建设运行结果,初步归纳有三种共性问题:

  ⒈ 项目申报待改进。一些项目单位在申报前,对项目所具备的条件、必要性、需求预测、建设内容、投资匡算及经济效益分析还没达到可研深度,就急于立项。还有的单位把争取项目与领导政绩和部门利益挂钩,以“投资拉动经济”为名,不切实际地随意争项目,盲目铺项目摊子,其结果导致项目实施上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改变建设地点的现象增多。

  ⒉ 投资效益待提高。大部分项目单位虽开始重视项目管理工作,提高了项目建设质量,使一些项目在加快种植业发展中发挥了作用,但也仍有一些项目产权界定不清、责权利脱节,档案资料丢失。还有的项目单位设备长期闲置,农机具缺乏保养,资产损失率较高。

  ⒊ 产业后劲待提升。由于偏重争取项目工作而在项目运行上缺乏指导和要求,致使部分经营性项目单位常年生产品种单一、后备资源不足;公益服务性项目单位服务技术陈旧,创新增收意识薄弱。这种状况长期不变,其弱势状态总难摆脱。

  当前,各级管理部门都在强调项目建设规范化管理,对出现在农业(种植业)项目建设中的问题,若不加紧规范与合理纠正,势必影响到我市农业(种植业)建设项目质量和投资效益的正常发挥。为此,在今后的项目管理工作中要积极探索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注重研究通过投资提升效益和创新增收,千方百计营造健康和谐的投资环境,把争取到的农业项目做大做强,最大限度地发挥项目效益。

  二、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方案》,以完善规划为基础,加强前期工作;以制度建设为保障,规范管理行为;以队伍建设为手段,增强服务能力;以监督管理为重点,解决突出问题;以总结评价为依据,改进管理工作。通过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促进投资效益提高,加快改善我市种植业基础设施条件,努力实现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目标。

  从今年开始,力争用三年的时间,逐步建立一套适合我市农业(种植业)建设项目管理需要的项目管理制度,有针对性的为各区县农业局、市局直属事业单位培养一批项目管理员。同时,通过建立项目库,开展项目信息管理,逐步形成责任明确、监管有力、协调高效的管理机制,更好地发挥农业(种植业)项目的投资效益。

  三、工作重点

  (一)完善建设规划,搞好前期工作

  在进一步完善我市农业(种植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与“七大体系”建设规划的基础上,结合近期中央将我市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作为全国发展战略的决策,抓紧制定滨海新区种植业发展规划。各区县农业(林)局要紧密结合当地实际,与全市相关规划和市局发展规划相衔接,将种植业“七大体系”建设项目纳入本区县的种植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以建设规划为基础,根据实际需要,区分轻重缓急,充分利用已有工作基础,加快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提高前期工作质量,储备一批种植业项目,为争取投资打好基础。当前要重点做好我市“331”优质粮食增产工程;种子、植保和沃土工程;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农村市场与农业信息、农业科技创新和新技术服务与推广等方面的项目前期工作。

  (二)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建设行为

  依据农业部基建项目管理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规定。组织制定与完善《天津市农业局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天津市农业(种植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评审管理办法》和《天津市农业(种植业)建设项目检查工作细则》等管理工作制度。同时,继续研究贯彻执行农业部颁布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审批管理规定》、《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规定》、《农业建设项目监督检查规定》等4个管理规定,进一步提高项目建设的规范化水平。

  (三)加强监督检查,堵塞管理漏洞

  我局将按照农业部的项目要求,每年组织一次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各区县农业(林)局和项目单位负责组织本区县或本单位建设项目的抽查和自查工作。市局抽查率不低于30%(包括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在此基础上,申报农业部对重点基本建设项目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进行抽查。市农业局将根据抽查情况,督促相关区县农业(林)局和项目单位对存在问题的项目限期整改。

  今年按照农业部的有关要求,重点开展两项工作:1、组织对2004年9月1日前安排的各类农业建设项目进行检查、验收。2、对组织2004年9月1日后安排的农业建设项目进行检查、督促,并按照新的竣工验收程序组织项目竣工验收。项目整改工作,拟于今年8月底前完成,对不能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项目要提出进一步处理意见。

  (四)清理逾期项目,加快建设进度

  各区县农业(林)局和市局直属单位对逾期未开工和超期未完工项目逐一清理,对在建项目要采取有效措施,按期建成。并组织对1998—2003年项目清理结果进行核查。

  按照农业部《关于加快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05〕7号)要求,加快组织已完工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2005年基本完成已完工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今后,对完工并具备验收条件的项目,确保在90天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并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要积极探索建后运行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根据《农业建设项目监督检查规定》(农计发〔2004〕10号)的有关要求,对逾期(下达投资计划1年)仍不开工的建设项目,原则上撤销项目,收回已下达投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进一步处理意见。对同一建设单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建设项目尚未竣工验收的,或有一个项目逾期未建成的,原则上不再安排新项目。对建设项目进展缓慢、在建项目多、投资结转量大的区县和单位,将停止其申报新建项目。

  (五)加强人员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配合农业部重点组织好三类培训:第一类,积极参加农业部举办的农业建设项目管理知识纳入农业部干部培训;不定期请部有关项目管理人员来津进行培训。第二类,3年内完成市局直属单位和各区县基建计划、财务管理人员的轮训。第三类,配合农业部对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新建项目的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人员进行培训。

  (六)搞好总结评价,改进管理工作

  开展农业项目建设与运行情况的总结和评价工作。通过对已建成项目的总结和评价,及时总结项目建设经验,查找存在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对策措施,为加强项目管理,提高决策水平,提供依据。2005年对在津实施的种子和植保两类项目的建设与运行效果进行初步总结和评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职责

  市农业局已明确一位副局长作为本局项目管理的责任人,综合计划处处长作为具体工作负责人,并根据总体要求,研究制定市局的工作计划。

  各区县农业(林)局主要领导,是本区县农业建设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加强项目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充实管理力量,配备专职人员,加强项目监管机构建设,不断加大项目管理力度。

  (二)落实奖惩措施,实行责任追究

  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逐步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对建设质量、资金使用、财务管理、招标投标和基建程序等方面出现严重违规问题的项目,建议有关部门追究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当事人的直接责任,以及相关主管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按照《农业建设项目监督检查规定》(农计发〔2004〕10号)要求,把项目建设情况的评价结果与新项目的安排挂钩,对管理措施到位、投资效益好的区县农业(林)局和项目单位给予表彰。对项目存在严重问题的区县农业(林)局和项目单位,分别采取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暂停项目建设、撤销项目、收回项目资金、减少或暂停安排所在地和项目单位新建项目等处罚措施。鼓励各区县农业(林)局和项目单位加大项目监管力度,对自行查处和整改的违规问题,免于责任追究。

  (三)转变工作方式,强化服务职能

  完善我市种植业建设项目储备库,建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建设项目管理的数据化和网络化。当前要加快系统软件开发等相关工作进度,争取早日投入试运行。

  确定重点建设项目联系点,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跟踪调研督导。认真总结联系点项目建设取得的经验,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指导面上工作。2005年我局将种子、植保等2类项目作为联系点。

  (四)实行项目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通过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公布农业建设项目的有关信息,增加项目管理的透明度,扩大社会和群众监管面。

  各区县农业(林)局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群众来信来访、媒体报道等各种渠道,广泛收集项目建设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五)落实管理经费,保障工作开展

  种植业项目大部分属于公益性、基础性建设项目,一个时期内以国家投入为主的方式不会有大的改变。为此,我局曾在编制天津市种植业“七大体系”建设规划中,为搞好项目前期工作,保证项目正常运行,阐述了筹集项目建设运行扶持资金的理由,提出扶持资金采取“投资部门出一点,项目效益收一点”的方法解决。当前,我局正在抓紧与市发改委、市农委和市财政局进行协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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