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滕州市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维护农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一、 深化教育,努力营造崇廉尚廉的社会氛围。一是突出重点对象。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农村工作总体规划,以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为重点,抓好党的宗旨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和党纪条规教育,做到长抓不懈、警钟长鸣。二是创新教育形式。以正面教育为主,利用党课、培训班、廉政宣传栏,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同时,组织服役人员现身说法,使党员干部思想上受到启迪、灵魂上受到触动。三是拓展教育载体。在农村建立21个廉政书屋、100面廉政文化墙、1226个廉政公示栏,增强教育的感染力,营造崇廉尚廉的社会氛围。
二、完善制度,保证农村基层干部正确行使权力。一是健全干部行为规范。建立完健全《滕州市镇(街)机关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滕州市村(居)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等规章制度,使党员干部行有尺度、干有标准。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滕州市农村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和村级财务“双代管”制度,每一万人配备一名代理会计,实行持证上岗,为村(居)代理记账核算、代管资金和会计档案。规定村(居)收入应在镇(街)代理中心登记;资金随时上交代理中心;开支先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再经代理中心审计、记账,最后张榜公布,从源头上把住财务收支关。今年以来,共审核出不合理开支83.2万元。三是推行招投标制度。规范农村基层中小额工程招标程序,避免“暗箱操作”, 保证农村基层干部正确行使权力。
三、强化监督,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利益。一是深化村务公开。将每月8日作为村务公开日,公开前有关材料一律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每月10日至15日,市村务公开办公室组织力量进行明查暗访,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确保公开及时,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二是实行定期经济责任审计。全市21个镇(街)都设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会同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半年对各村经济收支情况审计一次,对离职的随时审计,对群众有疑问的专门审计,确保人离账清,不留后患。今年以来,先后完成审计项目56个,涉及357个村(居)的6853.67万元,共查出违规金额6.43万元。三是开展村干部述职述廉工作。每年初各村公示村干部的工作目标,年终村干部汇报个人完成目标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当面回答党员和群众代表的提问,党员和群众代表当场对村干部进行评议,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下当场公布评议结果,得分记入村干部廉政档案,作为村干部任用和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四是加强农村基层信访工作,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认真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坚决查处农村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侵害农民群众利益的案件,使支农惠农政策得到有效落实。今年共查处农村党员干部18人,农村信访量比去年同期下降了31%,有力推动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