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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确保支农惠农政策落实
 
日期:2008-06-05 09:22 作者:李琴 来源:天山网
        

  6月4日上午,新疆自治区召开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汇报会。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符强在会上强调,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中央和自治区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推进农村各项改革,进一步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新疆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会上,政府办公厅、党委组织部、财政厅等15个单位和部门汇报了各自抓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

  符强强调,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教育和引导广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和廉政勤政意识,切实解决“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要强化为民理念,从生产生活、上学、看病等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着力解决部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群众观念、群众感情淡化等问题。要加强基层信访工作,认真处理群众的信访举报,畅通农民群众的诉求渠道。要加强监督检查,促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自觉坚持和认真执行党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

  符强指出,要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全过程,确保惠及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地各部门要积极整合资源,在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下功夫,着力解决群众问事难、找人难、办事难的问题。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快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大力推行“一站式”办公,“要让群众进一扇门,能办一揽子事”。

  符强要求,要依托县乡党校、各类培训基地和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分批次多渠道抓好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要按照“六要六不要”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要认真做好村干部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对违反规定发生新债务的乡村,视情节轻重和数额,依法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要编制党务公开目录,规范公开内容,逐步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要建立完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双联席”制度。

  据悉,今年,自治区纪委将在南北疆各建立2—3个县(市)级、3—4个乡(镇)级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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