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50元,不足以激励农民计划生育的积极性。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巫溪县委书记郑向东建议,应提高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标准,改变农民“多生孩子养老”的观念。
从2004年开始,国家开展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对独生子女的奖励扶助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目前,受惠者的普遍反映是这个标准较低。特别是对于一些比较富裕地区的育龄夫妇吸引力不大。
郑向东代表建议,国家应适应当前我国城镇居民收入提高、相关惠民政策标准提高的新形势,提高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标准。将奖励扶助标准由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80~100元,并建立奖励扶助标准随农民收入增长而提高的定期调整机制,保持和增强制度的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