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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加强农村建设 呼兰农民专业合作社达61家
 
日期:2008-07-11 14:17 作者:白铭波 来源:黑龙江新闻网
        

  “我们可以用货币,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等能够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入股成立自己的合作社;我们农民有了自己的合作社,既解决了农产品如何走出市场的老大难问题,又发挥了土地最大效益,增加了自身收入,真是一举三得呀!”。这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农民细说近两年呼兰区委、区政府深入完善经纪活农、政策惠农和市场助农工作机制,突出典型引导,大力培育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真实感悟。

  目前,呼兰区已发展“蒲井蔬菜”、“成功生猪”、“伟光全福蔬菜”等农民专业合作社61家,有利地促进了全区新农村建设的又好又快发展。

  为了规范、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呼兰区工商分局和呼兰区农委密切协作沟通,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把服务重点放在了比较成型的许堡乡蒲井村、莲花镇蟠龙村、呼兰镇办事处伟光村等村镇。同时深入完善经纪活农、政策惠农和市场助农工作机制,突出典型引导,大力培育建设了“能人带动型、龙头企业带动型、农民自治型、党员带动型”四种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范围涉及养殖、种植等多个行业。

  据介绍,呼兰区第一家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哈尔滨市呼兰区蒲井蔬菜专业合作社,农民种植的绿色品牌地产无公害蔬菜远销到了韩国;区内的伟光全福蔬菜专业合作社属于(支部)党员带动型,合作社的法定代表是伟光村的村书记,在党支部、村委会的带动下,农民们实现了发家致富;而郎堡水稻专业合作社属于农民、家族自治型。该合作社将其水稻打造成区域品牌和绿色品牌,生产经营工作走出了省门,打入南方沿海城市。

  为了让农民切实感受到政府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高度重视,呼兰区工商分局还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在分局登记大厅开辟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绿色通道”,设专人接待农民咨询,突出服务抓指导。认真落实惠农政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免收登记费。分局各基层所和单位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需要,分别设立了服务站,对商标、合同、消保维权、食品安全等方面进行现场指导。今年上半年,又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4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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