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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余农户发起 海南海口首个兰花专业合作社成立


日期:2007-06-14 来源:海口晚报 作者:吴跃 雷赛


  7日上午9时,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大林农民兰花专业合作社在大林村委会道点下村正式揭牌成立,这是该区第一个由农户发起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也是我市第一个兰花专业合作社。

  今后,这个民办、民管、民营、民受益的经济实体,将以法人代表身份、以规模化的生产“闯”市场。

  据介绍,大林农民兰花专业合作社由大林村40多户兰花种植农户发起,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成立,注册资金40余万元。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自主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该社成立后将以法人代表身份,依法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经营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上午9时许,在大林村委会道点下村兰花基地,记者看到,由村民自筹30多万元种植的兰花圃里石斛兰、文心兰花苗长势喜人。据悉,目前全村有八成多的农户加入兰花专业合作社从事兰花种植,面积发展到10亩,今年9月可产生经济效益,预计年产值90万元。估计到今年12月底纯收入可达10万元以上,入股的农户平均可获得纯利润4100多元,单兰花一项每人可增加收入570多元。在道点下兰花村的影响下,种植兰花热正在大林村委会涌现,目前全村委会有40户农民种植了兰花,面积达20.5亩。

  当天当选为大林农民兰花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的潘正英向记者介绍,兰花专业合作社的成立有五个好处:有利于让全村村民共同受益,共同富裕;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培养农民团结互助的思想意识;有利于集中农民手中零散的资金扩大兰花种植规模;有利于兰花管理技术统一指导,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有利于统一销售,消除村民种植兰花的后顾之忧。

  美兰区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将于7月1日起施行,为了促进全区农业更好地发展,帮助农民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业化程度,让农民在产品销售、管理技术、市场信息、良种良苗等方面资源共享,优先充分享受政府的惠农惠民政策,美兰区今后将动员农民成立花卉、香蕉、水果、养鸡、养鸭、养猪等专业合作组织,预计今年底将成立80个以上的专业合作社。

  当天上午,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大林农机专业合作社、大林养鸡专业合作社也相继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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