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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艾滋病感染者就业权利
发布时间:2008-05-27    来源:云南电视网    作者:王玉莉

  云南电视台《都市条形码》5月24日报道:如果一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在就业的时候,遭到用人单位拒绝;如果用人单位在招、用工过程中,强迫劳动者做艾滋病病毒检测,碰到这样的情况,应聘人员能够做什么?

  今天早上,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多部门,发布《关于在工作场所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和维护艾滋病感染者劳动保障权益》的通知。今后,应聘人员和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招、用工期间如果遭遇了以上情况,可以向这份文件寻求细则性的法律支持。指导政策中明确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和医疗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做艾滋病病毒检测,对自愿进行检测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有义务保护他的隐私权。

  国际劳工组织 全球艾滋病预防 负责人 贝鲁斯·沙哈德:如果我们的社会合作伙伴在政策发布后 能加以落实 对于以后保护员工权益 会发挥非常重要的角色 而且一旦我们能够把羞辱 歧视 人们的恐惧克服的话 我们就能够最后达到改变员工的高危行为

  除了维护艾滋病感染者劳动权益的指导规定外,政策还规定相关部门和用人单位肩负在工作场所向员工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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