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甘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发出通知,我省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收费减免期限延长至3月31日,以稳定农产品市场价格。
据了解,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减免的收费包括集贸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畜禽产品防疫检疫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收费。减免期限截止日期从2008年2月5日延长到3月31日,其它有关事项仍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清理涉及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收费的通知》执行。(摘自: 甘肃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