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已将1000万元下达各县区,用于支持农业灾后恢复生产补助。本次农业灾后恢复生产补助资金重点补助受灾严重且对经济、社会影响较大的生产种类。
据了解,全市因灾造成农业直接经济损失约12.9亿元。本次农业灾后恢复生产补助资金重点补助受灾严重且对经济、社会影响较大的生产种类,如甘蔗、木薯、香蕉、罗非鱼等。重点补助对象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农业生产农户、基地,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种子、种苗和农膜补助。
为使补助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南宁市对补助资金实行报账制管理,市属有关部门和各县区采取集中采购种子、种苗、农膜分发农户或将补贴资金直补农户的方式,按计划实施完成农业生产救灾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