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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通知:疫区禽产品加工企业立即停产


日期:2004-01-29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针对我国广西出现H5N1高致病性禽流感以及湖北武穴和湖南武冈市相继发生禽流感疑似病例的情况,国家质检总局昨天发出严防禽流感疫情扩散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质量技术监督机构要加强对禽鸟屠宰加工及禽产品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严防禽流感疫区的禽鸟及其产品进入加工、销售环节。在疫情解除之前,农业部门划定的疫区范围之内的有关加工企业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已经生产的有关产品就地封存,不得投放市场。

  质检总局在通知中要求,为防止禽流感疫情传出,立即停止从发生禽流感疫情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出口禽鸟及其产品,暂停从发生禽流感疑似病例的湖南、湖北两省出口禽鸟及其产品;自通知之日起,停止接受广西、湖南、湖北3省(区)的出口禽鸟及其产品的报检,所有尚未离境的上述产品不得启运。

  通知强调,各地检验检疫机构要密切关注各贸易国家或地区对我国发生禽流感后采取的检疫措施。一旦获悉有关国家或地区对我国禽鸟及其产品采取限制或禁止进口措施,必须立即上报总局,并停止辖区内相关产品的出口,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损失,直至总局与有关国家或地区达成恢复出口的协议。  晨报讯(记者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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