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通过低息长期贷款和免费培训等措施扶持农民购买和使用机械。农民购买农业机械一般贷款90%,年利6%,5-10年还清。农业部拟定了1982-1987年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
主要措施:
1.各省设立100个国营机械化服务站,每站配备主要作业机具,担负2000公顷(5000非丹)土地耕作任务,并负责培训。
2.鼓励农民购买中、小型农业机械,并给予贷款补贴。
3.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配备大型机械,为农业服务。
4. 建立维修车间,对现有532个进行扩建,并新建12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