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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布命令废止《屠宰税暂行条例》
 
日期:2006-02-24 16:03 发布单位: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59号)

  1994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3号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自2006年2月17日起废止。对该规定中的烟叶收入征税,另行制定办法。

  1950年12月15日政务院第六十三次政务会议通过,1950年12月19日政务院发布的《屠宰税暂行条例》自2006年2月17日起废止。

                    总 理  温家宝

                   二○○六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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