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建设兵团渔业主管厅(局),各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各流域渔业资源管理委员会:
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渔业水域污染事故的信息报告及应急处理工作,提高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处理渔业水域污染事故的快速反应和应急能力,维护渔民权益,保障人民群众水产品食用安全,依据《渔业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我部制定了《渔业水域污染事故信息报告及应急处理工作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