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中国农业信息网 > 行政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暨动物疫病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的通知
 
日期:2007-03-05 15:49 发布单位:农业部办公厅
        

农办医〔200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贯彻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和国发〔2005〕15号文件精神,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力度,部署2007年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经研究,我部定于近期在上海召开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暨动物疫病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7年3月19日-20日开会,3月18日报到。

  二、会议地点

  上海银河宾馆(上海市中山西路888号)

  三、会议内容

  (一)部署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水平。

  (二)总结2006年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

  (三)部署2007年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推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

  四、参加会议人员

  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厅(局)主管厅(局)长、主管处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各1人,计划单列市畜牧兽医局主管局长1人。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同志3人、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负责同志2人。农业部人事劳动司、政法司、计划司、财务司、畜牧业司、渔业局、兽医局负责同志。

  五、会议材料

  请准备本省(区、市)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和2006年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书面总结材料,包括动物标识追溯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及具体做法、动物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及体系建设、活禽市场监管、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以及其它业务开展情况,并于3月8日前报我部兽医局(电子版同时发送Email:

xmjwjch@agri.gov.cn)。

  六、注意事项

  (一)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会议代表分配名额参会,切勿超员。

  (二)请填写会议回执(见附件)并于3月8日前传真至我部兽医局和上海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三)请会议代表于3月18日持本通知报到,会议将根据代表回执安排统一接站。

  (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农业部兽医局检疫监督处王中力、颜起斌

  电话:010-64192875 、64192834

  传真:010-64192845

  2.上海市畜牧兽医办公室施彬、蒋伟娟

  电话:021-52164609、52164600

  传真:021-52164615

  附件:会议回执

           二○○七年三月一日

  附件:

  会 议 回 执

 

性别

民族

职务

  

电话/手机

到达航班/车次

 

 

 

 

 

 

 

 

 

 

 

 

 

 

 

 

 

 

 

 

 

 

 

 

 

 

 

 

    注:请注明到达机场名称(虹桥/浦东)

关闭本页
相关链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7年度...
闵行区召开上半年动物卫生、兽...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征集动物卫生...
江西省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会议在...
尹成杰:切实加强动物卫生监督...
尹成杰:切实加强动物卫生监督...
尹成杰:切实加强动物卫生监督...
农业部发布2004—2005年度《中...
葫芦岛市全面升级动物及动物产...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动物...
农业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调研组...
农业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调研组...
国家农业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调...
农业部发布2004—2005年度《中...
中土两国政府签署《动物检疫及...
中法动物卫生研讨会在京召开
会讯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