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载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利用特许证件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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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驯养繁殖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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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驯养繁殖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 项目类型: 前审后批 审批内容: 1.单位资格 2.驯养繁殖的种类、数量、地点、方式和用途 3.物种来源 4.其他相关情况 法律依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3年9月17日经国务院批准,1993年10月5日农业部发布)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1999年农业部令第15号颁布,2004年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 办事条件: 1.经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并出具正式公函 2.需报送以下材料: ①申请报告(内容包括驯养繁殖的种类、数量、地点、方式、用途及物种来源等事项)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利用特许证件申请表》 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教学、科研单位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 ④物种来源证明材料(原件) 办理程序: 1.材料受理。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受理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利用特许证件申请表》及其相关材料,并进行初审。 2.项目审查。农业部渔业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办理批件。农业部渔业局根据审查意见提出审批方案,报经部长审批后办理批件。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