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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种质资源出口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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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水产种质资源出口审批 项目类型: 前审后批 审批内容: 申请出口的种质资源是否列入国家允许出口的范围 法律依据: 办事条件: 1.经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并出具正式公函 2.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出口种类、数量、规格、出口国家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办理程序: 1.材料受理。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受理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中央直属单位报送的申请材料,并进行初审。 2.项目审查。农业部渔业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3.办理批件。农业部渔业局根据审查意见提出审批方案,报经部长审批后办理批件。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