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载文件: 水产苗种进(出)口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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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苗种进口(免税)审批(鳗鱼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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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水产苗种进口 ( 免税 ) 审批(鳗鱼苗) 项目类型 :前审后批 审批内容 : 1. 进口水产苗种范围、规格和数量 2. 申报人基本情况 3. 手续是否完备 法律依据 : 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五”期间进口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非盈利性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1]130 号) 3. 《农业部关于从境外引进水产生产性苗种有关问题的通知》(农渔科 [1996]13 号) 4. 《关于从境外引进生产性苗种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农渔科函 [1996]246 号) 5. 《关于从境外引进部分水产生产性苗种有关规定的通知》(农渔科函 [1997]29 号) 6. 《关于启用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苗种进(出)口审批表〉的通知》(农渔科函 [1998]145 号) 7. 《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引进水产苗(种)审批工作的通知》(农办渔 [2001]101 号) 办事条件 : 1. 中国鳗联秘书处介绍信 2. 《水产苗种进口申请表》 3. 进口合同(复印件) 4. 海关进口报关单(复印件) 办理程序 : 1. 材料受理。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受理中国鳗联秘书处报送的 《水产苗种进口申请表》及其相关材料 ,并进行初审。 2. 项目审查。农业部渔业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 办理批件。农业部渔业局根据审查意见提出审批方案,报经部长审批后办理批件。 承诺时限 : 20 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