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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审批
(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直接用作消费品)

项目名称: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审批(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直接用作消费品)

项目类型: 前审后批

审批内容:

1.转基因生物特性

2.转基因生物用途及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

3.转基因生物流向

4.转基因生物在产地国的批准状况

法律依据:

1.《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2.《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2002年农业部令第8号颁布,2004年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

3.农业部第349号公告

办事条件: 需报送以下材料:

1..《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登记表》(直接用作消费品)

2.农业部颁发的境外研发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进口]》(复印件)

3.进口过程中的安全防范措施说明

办理程序:

1.材料受理。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受理申请人递交的《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登记表》(直接用作消费品)及相关材料,并进行初审。

2.专家评审。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3.办理批件。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根据评审意见提出审批方案,报经部长审批后办理批件。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3000元/个

1.《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同意收取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费和检测费的复函》(财综[2002]64号)

2.《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3]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