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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要求重建同时加强耕地保护及土地复垦
 
日期:2008-06-11 09:30 作者:于文静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6月10日电  地震灾区恢复和重建工作已成为当前抗震救灾主要任务,国土资源部10日发出通知要求四川、陕西、甘肃、重庆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保障灾后重建各项用地的同时,加强耕地保护及土地整理复垦工作。

  通知要求,灾区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切实保护好耕地。在保障灾后恢复和重建各项用地的同时,少占或不占耕地,临时用地、过渡安置房用地涉及占用耕地的,在平整和清理场地时要注意剥离耕作层,过渡安置房的地面尽量采用铺砖后覆盖薄层水泥的硬化地面,为将来土地整理复垦、增加耕地创造有利条件。

  通知还指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针对灾区人多耕地少,临时、安置占耕地多的特点,对重建过程中阶段性超规模的用地、临时用地、救灾抢险用地、废弃的城镇村和工矿旧址、灾毁耕地以及保障农民长远生计的耕地,统筹做出整理复垦安排,积极为灾区恢复生产生活创造条件。

  国土资源部要求尽快完成灾区地质灾害排查

  新华社北京6月10日电  随着地震灾区恢复和重建工作成为当前抗震救灾主要任务,加强地质灾害排查与监测、为恢复和重建工作做好保障重要性凸显,国土资源部发出通知要求6月15日之前完成灾区地质灾害排查工作。

  记者10日从国土资源部“灾后恢复重建特殊支持政策”视频会上获悉,国土资源部已发出通知要求四川、陕西、甘肃、重庆国土资源厅尽快完成地质灾害隐患应急排查评估。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结合最新遥感资料,加快对灾区新发生和存在隐患的滑坡、崩塌、巨大滚石和泥石流进行应急排查,特别是要查明城镇、乡村,受灾群众临时安置点、救援人员驻地,交通干线、主要河流、基础设施周边的地质灾害隐患,开展危险性评估,为相关部门完成灾后重建规划提供依据。

  通知还要求,尽快恢复和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并加快编制防灾减灾规划。通过完善预警预报机制,加强监测点建设,在临时安置点、救援人员驻地等重点区域安排专人昼夜监测重大地质灾害隐患,提高对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警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次生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

  通知强调,灾后重建的城镇村选址,必须切实避让地质灾害危险区,确实无法完全避让的,必须安排防治工程排危除险。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未开展工程治理的,不得实施重建。

  据国土资源部最新统计,今年5月,我国地质灾害发生数量、造成死亡和失踪人数及直接经济损失均创历年之最,其中受地震影响严重的四川、甘肃、陕西三省共发生地质灾害10565起,占全国地质灾害总数的97%。随着6月份主汛期的到来,全国将进入地质灾害高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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