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畜食函[2008]240号
各市(州)、县畜牧食品(畜牧、畜牧兽医)局,成都市农委、攀枝花市农委,省局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地震灾区死亡动物尸体的无害化处理和环境消毒工作,有效预防灾后炭疽、乙型脑炎、猪链球菌病等人畜共患疾病和重大动物疫情等次生灾害的发生,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确保公共卫生安全,是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迫在眉睫的重要任务。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震灾区疾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务必把省政府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
附: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震灾区疾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紧急行动、全力以赴,奋力抗震救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进展。但是,抗震救灾斗争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随着抗震救灾时间的推移和形势的变化,疾病防控工作已成为第二大战役,是重中之中、急中之急的工作。为切实做好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
目前,灾区环境恶劣,基础设施破坏严重,灾民居住条件差,饮用水、食品卫生安全有效保障不够;灾区医疗卫生系统因灾受损,医疗保障能力十分薄弱,极易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灾区疾病防控形势十分紧迫。各级政府要把疾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抗震救灾工作的重要急迫任务,坚持预防为主,充分动员群众,通盘考虑,统一部署、统一指挥,建立军队与地方、省内与省外密切合作、协同作战的工作机制,确保抗震救灾疾病防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实现大灾之后无大疫目标。
二、落实责任,密切协作配合
各级政府是疾病防控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是疾病防控总责任人,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本系统疾病防控第一责任人。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府的领导下,结合本部门职责,制定疾病防控措施,落实疾病防控责任,认真开展疾病防控工作。卫生部门要组织开展灾区消杀工作,加强疫情的监测、分析、预警工作,做好饮水卫生、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的监测,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和流行病学的调查工作,积极开展卫生学评价和干预,各级医疗救护队积极支持和参与疾病防控工作。民政部门要及时妥善处理遇难者遗体。农业和畜牧部门要及时处理动物尸体,加强动物疫病监测和疫情处理。农业、林业和爱国卫生部门要加强灭鼠工作。环保、城建部门要做好江、河、湖泊、水库等水质的监测,及时清运处理垃圾。铁路、交通、民航、交通管理等有关部门,要保证疾病防控救援人员和物资运输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经委、药监部门要保证药械的生产和供应。公安部门要维护好灾区治安秩序,保证现场疾病防控工作的顺利进行。抗震救灾各单位要加强自身疾病防控工作,确保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各地、各部门要把灾区疾病防控工作做为本地区、本部门重要工作内容,实行责任分区,责任到人,分工合作,齐心协力,共同做好灾后疾病防控工作。
三、突出重点,强化防控措施
切实加强灾区卫生防疫工作。针对预防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关键环节,突出重点,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大疾病防控工作力度。要加强灾区环境消杀灭和饮水消毒。要切实做好遇难人员遗体的处理,及时有效处理动物尸体,防止新的污染源,降低传染源,大力开展灭鼠灭蚊灭蝇工作,尽力阻断传播途径。要主动开展灾区,特别是灾民临时安置点疾病防控工作,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和预测、预警,加强疫情日报和零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阻止传染病疫情流行蔓延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要加大灾后食品卫生安全,防止食源性疾病发生。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动员广大群众搞好环境卫生整治,彻底清理污染的生产、生活环境,对生活垃圾与人、畜粪便进行集中收集和处理,清除蚊蝇孳生地。要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普及健康知识,改变不良卫生习惯,提高灾区群众自我防护能力。
四、严明纪律,切实抓好落实
建立抗震救灾疾病防控工作责任追究制。各级政府要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要将疾病防控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和个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顾全大局,把人民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挺身而出,身先士卒,靠前指挥,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各级领导干部模范带头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和带领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到灾区疾病防控工作中。要加强检查监督,对挪用救灾资金、截留救灾物资等要严肃查处;对疾病防控工作执行不力,导致传染病暴发流行、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要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