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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涉案砗蚝螺贝壳处置意见的函
 
发布单位:农业部渔业局 发布日期:2008-04-24 02:43 关键词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你局《关于请求指导涉案砗蚝螺贝壳处置工作的函》(闽海渔函[2007]314号)收悉。砗蚝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中的物种,涉案当事人未经农业部批准私自进口砗蚝螺贝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你局可以接收马尾海关罚没的实物并依法处理。

〇〇七年九月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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