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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汉水生野生动物国家公园物种外迁的批复
 
发布单位:农业部渔业局 发布日期:2008-04-24 02:43 关键词
        

湖北省水产管理办公室:

你办《关于武汉水生野生动物国家公园物种外迁异地保护的请示》(鄂渔管[2005]3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武汉水生野生动物国家公园将请示中所列的水生野生动物迁移到武汉新博集团有限公司水产开发处柏林水产基地,并委托你们办理《水生野生动物特许运输证》。

请你办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监督管理,保护好野生动物。

         

 

 二〇〇五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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