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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永强农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人工驯养繁殖大鲵经营利用可行性研究报告意见的函
 
发布单位:农业部渔业局 发布日期:2008-04-24 02:43 关键词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

你局《关于“浙江永强农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国内大鲵经营利用权的请示》(浙海渔政[2007]19号)收悉。我办于2007814委托农业部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物种科学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对浙江永强农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提交的《人工驯养繁殖大鲵经营利用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论证。经现场考察和充分讨论,专家们认为:浙江永强农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为技术依托,2003年大鲵子二代繁殖已获成功,技术比较成熟,人工繁殖的大鲵数量较大,目前累计生产大鲵约16万尾,该公司已具备持续、规模化生产大鲵子二代的能力,可以按法定程序申请在国内经营利用。

请你局加强监管,确保该公司的大鲵经营利用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二〇〇七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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