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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转报2008年度黑龙江鲟鳇鱼捕捞及鱼子酱出口有关事项的函
 
发布单位:农业部渔业局 发布日期:2008-04-24 02:43 关键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

近期,我局收到黑龙江省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2008年黑龙江鲟鳇鱼捕捞和出口配额的请示》(黑渔政函[2007]49号)。在中俄渔业混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和中俄边境水域黑龙江鲟、鳇、秋鲑资源保护专家会议上,中俄双方共同研究了边境水域鲟鳇鱼的资源保护工作,对黑龙江施氏鲟、达氏鳇资源量进行了科学论证。经充分协商,双方对2008年黑龙江鲟鳇鱼捕捞限额及鱼子酱出口配额达成一致意见。近日,黑龙江省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又组织专家对2007年鲟鳇鱼资源调查情况进行了整理,编写了黑龙江施氏鲟、达氏鳇资源与管理现状报告,并依据专家意见申报2008年鲟鳇鱼捕捞限额及鱼子酱出口配额,详见下表:

 

 

捕捞数(尾)

捕捞配额(公斤)

鱼子酱出口配额

(公斤)

施氏鲟

966

17675

1339

达氏鳇

158

26925

1672

 

1124

44,600

3011

 

 

经研究,我局同意其申请,请按《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有关规定将相关材料转报CITES秘书处。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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