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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北京海洋馆运输科研用中华鲟申请的批复
 
发布单位:农业部渔业局 发布日期:2008-04-24 02:43 关键词
        

湖北省水产管理办公室:

你办《关于审批运输中华鲟许可的请示》(鄂渔管[2005]7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长江水产研究所向北京海洋馆运送3批次33以上规格的野生中华鲟(我办2005926批准科捕并已用于人工繁殖的中华鲟)和30035厘米规格的人工繁殖的子一代中华鲟幼苗,用于中华鲟饲养、繁育等科学研究工作,并委托你办办理《水生野生动物特许运输证》。

请你办会同北京市及有关省(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监督管理,保护好野生动物。

          

 

  二〇〇六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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