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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转报杭州千岛湖鲟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有关材料的函
 
发布单位:农业部渔业局 发布日期:2008-04-24 02:43 关键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

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办同意杭州千岛湖鲟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关于2007年度鲟鱼鱼籽酱及鱼肉等产品出口额度的申请,请将有关材料转报CITES公约秘书处。

附件:杭州千岛湖鲟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关于2007年度鲟鱼鱼籽酱及鱼肉等产品出口额度的申请》

 

 

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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