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产办公室:
你办《关于2001年放流遗留中华鲟处理意见的请示》(沪水产办[2005]06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你办的移交处理意见。在上海北部水产养殖中心发现400尾左右遗留中华鲟,说明在中华鲟运输和驯养繁殖管理中存在不完善之处,请你办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加强监督管理。
二〇〇五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