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产办公室:
你办《关于举办2006年长江口中华鲟增殖放流活动的请示》(沪水产办[2006]5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办举行2006年长江口中华鲟增殖放流活动,具体活动安排按照你办有关方案进行。请抓紧做好此次活动的组织落实工作,确保活动有序进行。
二〇〇六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