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中国农业信息网 > 行政审批
关于对福厦铁路厦门公铁大桥工程对厦门中华白海豚影响专题论证报告审查意见的函
 
发布单位:农业部渔业局 发布日期:2008-04-24 02:43 关键词
        

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

你局《关于对〈福厦铁路厦门公铁大桥工程对厦门中华白海豚影响专题论证报告〉审查的请示》(厦海渔[2006]205号)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现就《福厦铁路厦门公铁大桥工程对厦门中华白海豚影响专题论证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提出如下意见:

一、《报告》评价目的明确,结构合理,方法科学,技术路线正确,内容翔实,编制依据充分,建议妥当;工程对中华白海豚的影响预测结论基本可信。

二、施工期间,该项目建设海域涉及的保护区核心区可临时调整为实验区,调整范围为高集海堤以西2Km海域(具体以报告书的坐标为准),该工程竣工后立即恢复原功能区。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生态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业主内部管理制度,强化施工人员培训,增强保护意识,落实生态补偿措施和相关经费,尽可能地减轻施工对保护区和中华白海豚的不利影响。施工期间,要自觉接受保护区管理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请你局按照《自然保护区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意见要求组织落实,加强监管,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切实保护好中华白海豚资源。

 

 

二○○六年七月十二日

 

 

会讯公告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