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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北京中台通贸易有限公司新增经营利用场所的批复
 
发布单位:农业部渔业局 发布日期:2008-04-24 02:43 关键词
        

北京市农业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准北京中台通贸易有限公司经营利用红珊瑚制品的函》(京农渔字[2006]3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北京中台通贸易有限公司新增红珊瑚制品经营场所一处,地点为北京市亮马桥路52号燕莎友谊商城。现委托你局核发该公司在该地点的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

二、北京中台通贸易有限公司要严格遵守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批准的数量在指定的场所从事经营利用活动。

 

 

二○○六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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