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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转报鲟鱼及其产品贸易和加工单位有关资料的函
 
发布单位:农业部渔业局 发布日期:2008-04-24 02:43 关键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

我局收到你办《关于请提供鲟类物种及其产品贸易者和加工者的相关资料的函》(濒办字(200557号)后,请有关单位按照CITES缔约国12.7号(13届缔约国修订)决议中的有关规定报送了鲟鱼及其产品贸易和加工单位的有关资料,现转你办,请转报CITES公约秘书处备案。

附件:各地报送的鲟鱼及其产品贸易和加工单位的有关资料

 

 

二○○五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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