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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福建省莆田石城一级渔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单位:农业部渔业局 发布日期:2008-04-24 02:43 关键词
福建省莆田市石城一级渔港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doc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福建省莆田石城一级渔港工程初步设计的函》(闽海渔函[2007]96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河海大学设计院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修订本)。具体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与规模

(一)同意港区总平面布置方案二。

(二)建设防波堤194米,采用结构方案一,即主体采用抛石斜坡堤结构,外侧采用加糙插砌条石护面,内侧采用普通插砌条石护面,堤顶设置防浪墙。

(三)建设码头331米,其中啊:建设3000吨级码头长126米、宽20米,采用结构方案一,即带卸荷板的重力式空心方块结构;建设600Hp码头长205米、宽20米,采用结构方案一,即带卸荷板的重力式空心方块结构。

(四)建设护岸217米,其中:护岸180米,采用结构方案一,即外坡为加糙插砌条石护面、上部设置防浪墙的斜坡式结构;护岸2137米,采用结构方案一,即直立式干砌条石结构。

(五)陆域形成85000平方米,由开山和填海两部分内容组成,其中填海部分采用港内淤积区疏浚吹填形成。

(六)执法办证中心547平方米,采用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基础采用柱下独立基础。

(七)绿化3000平方米,建设临时施工码头1个、厕所1座、灯塔1座;配套港区给水、供电工程及通讯导航设施。

二、概算总投资及构成

概算总投资3215.8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765.4万元,仪器设备费用32万元,其他费用265.18万元,预备费用153.29万元。详见附件。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000万元,地方配套及自筹资金2215.87万元。

四、相关要求

(一)施工图阶段应对3000吨级码头结构计算作进一步核算,根据不同作用效应组合情况对码头的稳定性进行验算,以确保码头结构的安全。

(二)建设单位应多方筹资,早日实施东防波堤二期工程,以便于疏导水流、减少淤积、改善泊稳条件和扩大港内掩护水域面积,保证渔港整体功能的尽早发挥。

请严格按照本批复内容抓紧进行施工图设计,并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加快建设进度,确保项目按期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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