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局《关于呈报〈河北省乐亭县一级渔港工程初步设计〉的报告》(冀渔规字[2005]第229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河北省水运工程规划设计院编制的《河北省乐亭县一级渔港工程初步设计(修订稿)》。具体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与规模
征地30万平方米;新建350HP渔船泊位4个,长136.20米,采用灌注桩基础梁板结构;港池疏浚工程41万立方米;港区道路9000平方米;综合执法用房880平方米;配套建设施工围堰、通讯导航、水电、环保绿化、临时工程等设施。
二、概算总投资及构成
概算总投资1463.4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91.20万元,其他费用202.50万元(包括征地费67.5万元),预备费用69.70万元。详见附件。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000万元,地方自筹资金463.40万元。
请严格按照本批复内容和基本建设程序抓紧进行施工图设计,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加快建设进度,确保项目按期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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