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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海南省陵水新村中心渔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单位:农业部渔业局 发布日期:2008-04-24 02:43 关键词
海南省陵水新村中心渔港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doc        

 

你厅《关于报请审查〈海南省陵水新村中心渔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琼海渔[2006]92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广州建港工程勘察设计院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 (200612月修订版)。具体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与规模

同意港区总平面布置方案一。建设高桩码头608米、宽10,采用桩基为灌注桩的高桩梁板式结构,码头后方设直立式浆砌石接岸结构,接岸长度同码头长度,宽度20;步级码头50、宽25.7,采用重力式方块结构。护岸850,宽20,采用直立式浆砌石结构,局部采用施打塑料排水板的方法进行软基处理。航道、口门疏浚225562立方米,其中港内航道125562立方米,口门外航道100000立方米;港池、停泊区疏浚586600立方米,其中港池132259立方米,避风锚地454341立方米。港区道路40380平方米,路面结构层由下往上分别采用中粗砂垫层、中砂灌级配片石层、水泥石屑稳定层和混凝土面层。综合执法办证中心1000平方米,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港区环保绿化3940平方米,配套供电照明、污水处理、供水消防和通讯导航等设施

二、概算总投资及构成

概算总投资4921.2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008.80万元,仪器设备费用32万元,其他费用646.06万元,预备费用234.34万元。详见附件。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2600万元,地方配套及自筹资金2321.2万元。

四、相关要求

加强口门外航道的治理,定期测量航道底高程,制定必要的管理规定及导航措施,确保渔船航行安全和渔港的正常使用。条件成熟时,应委托科研单位对外航道整治问题进行专项研究予以解决。

请严格按照本批复内容抓紧进行施工图设计,并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加快建设进度,确保项目按期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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