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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辽宁锦州中心渔港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单位:农业部渔业局 发布日期:2008-04-24 02:43 关键词
        

你厅《关于报批〈辽宁省锦州中心渔港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辽海计字[2003]2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与规模

新建现浇混凝土码头500,防波堤兼码头355,斜坡式护岸994,直立式护岸294,路面6400平方米,陆域回填135万立方米,执法办证中心500平方米,配套给排水设施、供电照明设施、通讯导航设施、环保设施和消防设施。

二、概算总投资及构成

概算总投资5104.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362万元,包括混凝土码头769.97万元,防波堤兼码头1589.23万元,斜坡式护岸220.55万元,直立式护岸301.14万元,路面91.05万元,陆域回填1350万元,执法办证中心40万元;港区配套工程250万元,包括给排水设施45.6万元,供电照明设施61万元,通讯导航设施73万元,环保设施50.2万元,消防设施20.2万元;建设单位管理费60万元,工程建设监理和质量监督72.4万元,前期工作及勘查设计费120万元,预备费240.5万元。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1500万元,地方配套及建设单位自筹3604.9万元。

请据此批复抓紧组织进行施工图设计,尽早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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