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厅《关于报批〈辽宁省锦州中心渔港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辽海计字[2003]2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与规模
新建现浇混凝土码头500米,防波堤兼码头355米,斜坡式护岸994米,直立式护岸294米,路面6400平方米,陆域回填135万立方米,执法办证中心500平方米,配套给排水设施、供电照明设施、通讯导航设施、环保设施和消防设施。
二、概算总投资及构成
概算总投资5104.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362万元,包括混凝土码头769.97万元,防波堤兼码头1589.23万元,斜坡式护岸220.55万元,直立式护岸301.14万元,路面91.05万元,陆域回填1350万元,执法办证中心40万元;港区配套工程250万元,包括给排水设施45.6万元,供电照明设施61万元,通讯导航设施73万元,环保设施50.2万元,消防设施20.2万元;建设单位管理费60万元,工程建设监理和质量监督72.4万元,前期工作及勘查设计费120万元,预备费240.5万元。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1500万元,地方配套及建设单位自筹3604.9万元。
请据此批复抓紧组织进行施工图设计,尽早开工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