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厅(局、办),各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
为落实2005年农业部为渔民办实事工作,建立全国海洋渔业安全通信网,中国渔政指挥中心与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联通)签署了《海洋渔业CDMA移动通信系统建设项目合作协议》(见附件),共同建设海洋渔业CDMA移动通信系统。
建设海洋渔业CDMA移动通信系统是建立全国海洋渔业安全通信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今后三年时间里,中国渔政指挥中心和中国联通将按照“真诚合作、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制定系统规范和船用设备标准,统一海洋渔业遇险呼救号码,推动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与当地中国联通分公司开展合作,促进CDMA移动通信在海洋渔业的应用,为渔民安全生产和日常生活提供快捷的通信服务。
为推进海洋渔业CDMA移动通信系统在沿海各地的建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海洋渔业CDMA移动通信系统的建设工作。CDMA移动通信系统建成后可覆盖沿海50公里范围,可以实现语音通话、遇险报警、船位监测等功能,是渔业通信手段的有益补充。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争取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推动海洋渔业CDMA移动通信系统在当地的建设。
二、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当地中国联通分公司的联系和协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按照《海洋渔业CDMA移动通信系统建设项目合作协议》精神,结合近海渔业安全救助通信网升级改造项目建设,与当地中国联通分公司签署具体实施协议,做好系统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黄渤海区、东海区、南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协助中国渔政指挥中心指导本海区各省(区、市)海洋渔业CDMA移动通信系统的建设,协调好毗邻省份网络覆盖的衔接,及时反馈系统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附件:海洋渔业CDMA移动通信系统建设项目合作协议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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