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局《关于请求审批东山县澳角一级渔港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闽海渔[2007]346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建海峡建筑设计规划研究院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2007年8月)和初步设计补充材料(2007年11月)。具体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与规模
(一)原则同意港区总平面布置方案一,将与顺岸码头岸线垂直布置的端部码头泊位轴线调整为与顺直岸线一致。
(二)建设顺岸码头长198米(前沿作业区宽度15米),采用重力式空心块体结构方案。
(三)建设防波堤长420米,外坡采用8T扭王块体护面、内坡戗台上采用插砌80厘米条石护面、内坡戗台下采用抛理块石护面、堤顶设现浇砼防浪墙的斜坡堤结构。
(四)陆域形成及道路8744平方米,采用回填中粗砂造陆,道路采用现浇C30厚20厘米的砼面层。
(五)护岸长127米,采用安放一层500公斤块石护面的斜坡堤结构。
(六)综合执法办证中心520平方米,采用独立基础框架结构。
(七)购置仪器设备1套,配套建设灯塔、水电、环保、临时工程各1项。
二、概算总投资及构成
概算总投资3027.0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635.96万元,仪器设备费用32万元,其他费用214.92万元,预备费用144.14万元。详见附件。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000万元,地方配套及自筹资金2027.02万元。
四、相关要求
(一)施工图阶段应进行防波堤断面模型试验,优化防波堤结构。
(二)应进一步完善本港总体规划,优化调整总平面布置方案,并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实施远期防波堤工程项目。
请严格按照本批复内容抓紧进行施工图设计,并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加快建设进度,确保项目按期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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