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局《关于上报浙江岱山高亭中心渔港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浙海渔计[2004]7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中船第九设计院编制的《浙江岱山高亭中心渔港工程初步设计》。
一、建设内容与规模
同意结合当地的水陆域自然条件和现状特点,将码头分段布置4座,总长度552米(10个泊位),采用高桩梁板式结构,其中:1号码头232米、2号码头74米、3号码头102米、4号码头144米;新建护岸1125米,采用抛石基础与桨砌块石挡浪墙混合式结构型式,其中Ⅰ型护岸688米、Ⅱ型护岸437米,改造护岸515米;场地回填50000立方米,建设执法办证中心1000平方米,配套给排水和消防设施、电气设备、通讯导航和临时工程各一项。
二、概算总投资及构成
概算总投资501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152.11万元,其他费用623.13万元,预备费用238.76万元。详见附件1。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2300万元,地方配套及自筹资金2714万元。
四、下一步工程设计注意的问题
(一)4号码头处地质条件较复杂,为保证码头桩基的安全,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应注意加密钻孔探明地质情况,对码头位置和桩基设计可做适当调整。PHC桩的斜度应做进一步核实。
(二)为充分利用桩基承载力及考虑施工难度,应进一步优化引桥结构设计,建议加大引桥排架间距,上部结构采用预制空心大板型式。
(三)为规范渔港的管理、服务与监督,加强全国渔业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定统一、规范、公开的管理与服务制度,我部制定了渔港通信及监控设备清单,详见附件2。请参照该清单,补充完善渔港现有通讯和监控设施,并对相应概算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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