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局《关于舟山市沈家门中心渔港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浙海渔计[2007]79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杭州国海海洋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初步设计报告(修订版)。具体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与规模
同意港区总平面布置方案。
(一)建设浮码头7座、高桩码头1座,共10个泊位。
1.600马力渔业浮码头4座,4个泊位,采用4艘42米×9米×2.5米(长×宽×深)趸船,固定引桥3座(长33米、宽7.5米),钢引桥3座(长21米、宽4米)。
2.500吨级渔政浮码头1座,采用1艘42米×9米×2.5米(长×宽×深)趸船,固定引桥1座(长47米、宽7.5米),钢引桥1座(长21米、宽4米)。
3.350马力渔业浮码头1座,采用1艘36米×9米×2.1米(长×宽×深)趸船,固定引桥1座(长33米、宽7.5米),钢引桥1座(长21米、宽4米)。
4. 1000吨级双引桥高桩码头1座(3个泊位),长159米、宽12米,引桥2座(长56米、宽7.5米),码头和引桥均采用桩基为预制预应力钢筋砼桩的高桩梁板式结构。
5.600马力修船码头1座,采用1艘42米×9米×2.5米(长×宽×深)趸船,固定引桥1座(长33米、宽7.5米),钢引桥1座(长21米、宽4米)。
(二)护岸1300米,采用结构方案一,即护岸上部采用浆砌块石挡土墙,下部采用钢筋砼方桩的结构型式。
(三)港池开挖37.3万立方米,采取分期实施办法。
(四)拆除旧码头7座。
(五)补网场地10000平方米。
(六)综合执法办证中心1000平方米,与海洋大楼合并建设。
(七)港内道路14000平方米。
(八)给水消防、电器照明、临时工程和通讯导航等设施各1项。
二、概算总投资及构成
概算总投资4811.2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924.28万元,仪器设备费用32万元,其他费用625.94万元,预备费用229.01万元。详见附件。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2500万元,地方配套及自筹资金2311.23万元。
四、相关要求
(一)施工图阶段应对1000吨级双引桥高桩码头的设计波要素进一步核算,并对码头面板和码头与引桥相连接的面板进行优化设计,采用合理的构造措施,确保结构安全。
(二)护岸施工时应设置试验段进行加荷试验,并在施工过程中结合加荷试验进一步优化施工图设计。
(三)鉴于渔政综合执法办证中心与普陀海洋大楼合并建设,为确保渔港管理功能的尽早发挥,建设单位应根据相关协议,督促有关各方加紧进行海洋大楼的立项建设。
请严格按照本批复内容抓紧进行施工图设计,并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加快建设进度,确保项目按期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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