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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浙江省舟山市沈家门中心渔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单位:农业部渔业局 发布日期:2008-04-24 02:43 关键词
浙江省舟山市沈家门中心渔港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doc        

 

你局《关于舟山市沈家门中心渔港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浙海渔计[2007]79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杭州国海海洋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初步设计报告(修订版)。具体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与规模

同意港区总平面布置方案。

(一)建设浮码头7座、高桩码头1座,共10个泊位。

1.600马力渔业浮码头4座,4个泊位,采用442×9×2.5(长×宽×深)趸船,固定引桥3座(长33、宽7.5),钢引桥3座(长21、宽4)。

2.500吨级渔政浮码头1座,采用142×9×2.5(长×宽×深)趸船,固定引桥1座(长47、宽7.5),钢引桥1座(长21、宽4)。

3.350马力渔业浮码头1座,采用136×9×2.1(长×宽×深)趸船,固定引桥1座(长33、宽7.5),钢引桥1座(长21、宽4)。

4. 1000吨级双引桥高桩码头1座(3个泊位),长159、宽12,引桥2(56、宽7.5),码头和引桥均采用桩基为预制预应力钢筋砼桩的高桩梁板式结构。

5.600马力修船码头1座,采用142×9×2.5(长×宽×深)趸船,固定引桥1座(长33、宽7.5),钢引桥1座(长21、宽4)。

(二)护岸1300,采用结构方案一,即护岸上部采用浆砌块石挡土墙,下部采用钢筋砼方桩的结构型式。

(三)港池开挖37.3万立方米,采取分期实施办法。

(四)拆除旧码头7座。

(五)补网场地10000平方米

(六)综合执法办证中心1000平方米,与海洋大楼合并建设。

(七)港内道路14000平方米

(八)给水消防、电器照明、临时工程和通讯导航等设施各1项。

二、概算总投资及构成

概算总投资4811.2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924.28万元,仪器设备费用32万元,其他费用625.94万元,预备费用229.01万元。详见附件。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2500万元,地方配套及自筹资金2311.23万元。

四、相关要求

(一)施工图阶段应对1000吨级双引桥高桩码头的设计波要素进一步核算,并对码头面板和码头与引桥相连接的面板进行优化设计,采用合理的构造措施,确保结构安全。

(二)护岸施工时应设置试验段进行加荷试验,并在施工过程中结合加荷试验进一步优化施工图设计。

(三)鉴于渔政综合执法办证中心与普陀海洋大楼合并建设,为确保渔港管理功能的尽早发挥,建设单位应根据相关协议,督促有关各方加紧进行海洋大楼的立项建设。

请严格按照本批复内容抓紧进行施工图设计,并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加快建设进度,确保项目按期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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