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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福建省惠安崇武中心渔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单位:农业部渔业局 发布日期:2008-04-24 02:43 关键词
福建省惠安崇武中心渔港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doc        

 

你局《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请求审批惠安县崇武中心渔港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闽海渔[2006]447号)、《关于报送福建省惠安县崇武中心渔港工程初步设计修订本的函》(闽海渔函[2007]189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建海峡建筑设计规划研究院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修订本)。具体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与规模

(一)同意港区总平面布置方案一。

(二)新建防波堤330,同意采用结构方案甲,即堤顶采用设倒“L”防浪墙、外坡采用10T扭王字块体护面、坡脚和坡顶防浪墙前各安放两排扭王字块体的斜坡式结构。

(三)新建码头355,其中600HP泊位4个,岸线长165400HP泊位5个,岸线长190;同意采用结构方案甲,即墙体采用单层出水的钢筋砼有底空心方块、上部带卸荷板、胸墙采用浆砌条石的重力式结构方案。

(四)新建护岸1253,其中外护岸1190,同意采用结构方案甲,即堤顶设倒“L”防浪墙、外坡采用4T扭王字块体护面、坡脚和坡顶防浪墙前各安放两排扭王字块体的斜坡式结构;外护岸2370,采用浆砌条石直立式结构。内护岸1530,采用0.3厚干砌条石护面,坡脚设置抛石棱体的斜坡式结构;内护岸2145采用外坡设置戗台,戗台以上采用干砌条石护面,戗台以下采用块石护面的斜坡式结构。

(五)新建引堤190,同意采用结构方案甲,即堤顶采用设倒“L”防浪墙、外坡采用4T扭王字块体护面、坡脚扭王字块体外侧设置抛石棱体的斜坡式结构。

(六)港内炸礁10843立方米

(七)陆域形成20200平方米

(八)建设执法办证中心1000平方米,主体采用钢筋砼柜架结构。

(九)建设灯塔1座,配套临时工程、环保工程、水电工程、旧堤拆除以及仪器设备等设施。

二、概算总投资及构成

概算总投资6522.2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853.9万元,仪器设备费用32万元,其他费用325.73万元,预备费用310.58万元。详见附件。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2500万元,地方配套及自筹资金4022.21万元。

四、相关要求

渔港陆域形成部分应结合码头工程统筹考虑,充分利用港池疏浚弃土,加快陆域形成。

请严格按照本批复内容抓紧进行施工图设计,并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加快建设进度,确保项目按期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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