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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山东省寿光市羊口中心渔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单位:农业部渔业局 发布日期:2008-04-24 02:43 关键词
山东省寿光羊口中心渔港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doc        

 

你局《关于呈批山东省寿光市羊口中心渔港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鲁海渔函[2006]159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勘测设计院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200612月修编版)。具体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与规模

同意港区总平面布置方案。建设高桩码679.5,桩台宽12,后方码头路面宽18,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梁板结构;护岸470,后方路面宽10,采用浆砌块石挡土墙混合式结构;港池疏浚28.9万立方米;港区道路2000平方米;跨河公路大桥161,全宽12,设置双向双车道,两侧分别设置宽2的人行道,采用变高连续梁结构体系,梁部采用预应力结构;配套给排水及消防工程、电气工程、通讯导航工程和临时工程。

二、概算总投资及构成

概算总投资3730.4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247.72万元,仪器设备费用32万元,其他费用273.11万元,预备费用177.64万元。详见附件。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2300万元,地方配套及自筹资金1430.47万元。

四、相关要求

施工图阶段应根据相应公路及城市道路桥涵设计规范中关于保障行人及行车安全规定,完善警示或提示标志的设计和设置,确保使用安全。

请严格按照本批复内容抓紧进行施工图设计,并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加快建设进度,确保项目按期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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