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局《关于浙江省岱山县长涂一级渔港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浙海渔计[2006]87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大连理工大学土木建筑设计研究院和丰海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 (2006年12月版)。具体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与规模
同意港区总平面布置方案,即在港区北岸布置4座浮码头、南岸布置1座固定式高桩码头。新建带栈桥的高桩码头1座,码头长45米、宽10米,栈桥长20米、宽6.5米,码头和栈桥均采用桩基为PHC桩的高桩梁板式结构;改造浮码头4座,其中Ⅰ号码头整修、Ⅱ号码头拆建(采用36米×8米趸船)、Ⅲ号码头更换趸船(采用36米×8米趸船)、Ⅳ号码头拆建(采用45米×10米趸船)。接岸结构长450米、宽12米,采用与原护岸相同的直立式浆砌块石结构。驳岸工程长1000米、宽12米,采用直立式干砌块石和浆砌块石结构,地基采用打塑料排水板的方法进行软基处理。港区道路5000平方米,路面结构层由下往上分别为25厘米厚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垫层和20厘米厚混凝土面层。收购并整修渔政港监综合管理用房820平方米,配套水电、环保和绿化等设施。
二、概算总投资及构成
概算总投资2486.4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736.38万元,其他费用417.10万元,预备费用95万元,码头收购费158万元,渔政港监管理用房收购费80万元。详见附件。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000万元,地方配套及自筹资金1486.48万元。
四、相关要求
(一)做好收购老码头、原航标站和客运站的管理用房以及征地拆迁工作,办理相关手续。
(二)施工图阶段应根据渔业码头的使用要求,对码头和栈桥的局部尺寸作进一步优化,并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构造设计;根据地质条件对港区北岸的接岸结构基础作进一步深化设计,以确保接岸结构的安全;对港区南岸驳岸工程中设置系船柱的结构断面作进一步的优化设计。
请严格按照本批复内容抓紧进行施工图设计,并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加快建设进度,确保项目按期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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