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厅《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报请审查〈海南省昌江县海尾一级渔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琼海渔[2006]85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广州建港工程勘察设计院10月份修编的《海南省昌江县海尾一级渔港工程初步设计》。具体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与规模
同意优化调整后的总平面布置方案,即依据原有布局及现有设施进行改扩建,形成环抱式布置。修复改造西南防波堤422.6米,采用插砌条石护面的斜坡堤结构;新建防波堤1085米,包括续建西南防波堤685米和沿东堤续建防波堤400米,根据不同堤段和相应设计波浪要素,分别采用扭王块、栅栏板及插砌条石等护面的斜坡堤结构形式。建设渔业码头400米,面宽12.8米,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高桩梁板式结构;斜坡码头50米,采用现浇砼阶梯护面的斜坡式结构。建设护岸517米,采用插砌条石护面的斜坡式结构。港池及航道疏浚41.3万立方米;道路及场地13491平方米;综合执法中心774.68平方米,外墙贴面采用蓝色与白色普通外墙砖、铝合金窗,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给水管(DN150)684米,消防水管(DN150) 1151米,消防栓8座及通讯导航设施。
二、概算总投资及构成
概算总投资3508.3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111.66万元,其他费用229.70万元,基本预备费166.94万元。详见附件。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200万元,地方自筹资金2308.3万元。
四、有关要求
(一)本期工程实施中涉及征地拆迁补偿未列入项目概算中,应尽快落实资金,并做好协调工作,以利工程顺利实施。
(二)下阶段设计中,应充分考虑港池、航道疏浚土方的异土利用,防波堤的堤心材料可充分利用当地珊瑚砂、石代用材料,优化结构设计,以降低工程造价。
(三)码头后方现浇混凝土路面层应由26厘米改为22厘米。
请严格按照本批复内容和基本建设程序抓紧进行施工图设计,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加快建设进度,确保项目按期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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