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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上海市500吨级渔政船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单位:农业部渔业局 发布日期:2008-04-24 02:43 关键词
上海市500吨级渔政船概算核定表.doc        

 

《关于上海市500吨级渔政船初步设计方案的请示》(沪水产办[2006]12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上海鸿洋船舶有限公司编制的《500吨级渔政执法船初步设计》。具体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与规模

建造694总吨的渔政船1艘,船长61.5米,型宽8.5米,型深4.3米,航速18.2节,续航力3500海里,自持力30天,定员26人,主机功率1320千瓦×2台,无限航区。

二、概算总投资及构成

概算总投资3151.47万元,其中船体部分574.04万元、轮机部分1393.20万元、电气部分343.09万元、工厂生产专项费用154.00万元、劳务人工费350.00万元、工厂利润84.43万元、税金140.72万元、设计费112.00万元。详见附件。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0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151.47万元。

四、相关要求

本着节能、实用的原则,对部分设备进行适当调整,配置能燃烧重油主机,取消海水淡化装置等,取消高压水炮。

请严格按照本批复内容和基本建设程序抓紧进行施工图设计,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加快建设进度,确保项目按期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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